辽宁绒山羊联合育种实施方案(草 案)
为了大力发展辽宁绒山羊产业,迅速提高全社会的辽宁绒山羊生产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高优秀种羊的利用率及培育更多更优秀的种羊,加速辽宁绒山羊育种进程,推动辽宁绒山羊产业快速发展,切实贯彻省局的《辽宁绒山羊育种机制改革方案》及《辽东辽宁绒山羊优势区建设规划》,现提出如下联合育种工作方案。 一、实施联合育种战略的概念和目的 辽宁绒山羊的联合育种,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辽宁绒山羊的育种、生产单位组成育种合作组织或协作组织,(也可称作联合育种核心群和联合育种选育群,)实际是将多个中小型种羊选育场的遗传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庞大的育种核心群,进行统一遗传评定,选出最优秀的种公羊,供参与联合育种的各个羊场共同使用,达到资源共享。从技术角度讲,联合育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辽宁绒山羊育种水平。 1、扩大辽宁绒山羊育种群体规模。 2、提高辽宁绒山羊选种的可靠性。 3、缩短育种群世代间隔。 二、 实施联合育种的重大意义 实施辽宁绒山羊联合育种战略,对提高辽宁绒山羊种羊质量,推行高效绒山羊饲养、育种综合配套技术,开发我省丰厚的辽宁绒山羊种质资源,提高整体辽宁绒山羊生产水平,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协调生态保护,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我国其他省(区)绒山羊品种的改良和提高,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种质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加快育种进程。建立和健全辽宁绒山羊良种繁育和杂交利用新体系,提高优秀种羊利用率。 2、有利于大力推广辽宁绒山羊综合配套实用新技术。建立完善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3、有利于促进辽宁绒山羊优势区建设。促进辽宁绒山羊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解决产品的终端销路问题。建立育种-生产-销售一条龙生产体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4、有利于冻精推广。联合育种是冻精技术和冻精产品推广的最佳途径,通过联合育种工作的开展可以大面积推广原种场生产的优质冻精,从而快速提高辽宁绒山羊整体生产水平。 三、联合育种工作方案 (一)联合育种的特点 联合就是联接与合作,前提是为了某些共同权益的联合,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力量起作用的自发的协作性组织,因此,辽宁绒山羊的联合育种,就是由辽宁绒山羊的育种、生产单位组成的自发自愿的育种合作组织或协作组织。辽宁绒山羊的联合育种具有以下特点: 1、机制灵活。可以多种体制并存,完全市场化运作,有利于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2、资源共享。可以将原种场的良种、技术、品牌与联合育种场(户)的品种资源、劳动力资源、生产资料资源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资源共享。 3、优势互补。原种场拥有优秀种质、高新技术、品牌等优势,联合育种场(户)拥有充足的育种资源、劳动力资源、生产资料资源以及灵活的体制等优势,双方的优势具有良好的互补性,因而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场户双赢。通过联合育种,原种场的无形资产将得到空前提升,联合育种户对良种的需求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育种积极性,实现场户双赢。 (二)联合育种工作目标 联合育种工作是建成辽宁绒山羊优势区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利用三年时间,优势区规划的盖州等十县(市)绒山羊存栏200万只,整体生产水平达到:成年繁殖母羊个体产绒量在500克以上,种公羊个体产绒量在1250以上。 三年内管理育种核心群繁殖母羊5000只以上,平均产绒量750克以上(以盖州为中心,兼顾大石桥、本溪、新宾等地);以冻精推广为主线,登记联合育种羊只20000只以上。并做好相应的后裔测定工作。 (三)联合育种工作措施 1、成立辽宁绒山羊联合育种协作组织,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技术规范。 2、规范辽宁绒山羊联合育种形式。 (1)紧密型联合育种(也可称作联合育种核心群育种场)。对公母羊同为原种羊(或经鉴定附合育种标准的羊只)的场(户),除了经营体制和所属权不同外,其它部分实行同我场一样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统一选种选配计划,按照科学的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对其生产的经我场鉴定附合种羊标准的羊只,予以采集精液、卵子、回购羊只等方式用于联合育种、协助其调运或统一进行竞卖出售。(2)松散型联合育种(联合育种选育群育种场)。对经过我场鉴定,其繁殖母羊附合育种标准的,同时使用我场出售的种羊或冻精进行配种的场(户),进行跟踪式登记管理,同时给予相应的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对其所生产的羊只,附合种羊标准的,可协助调运或购回,对所产商品羊和羊绒,协助其以较理想价格销售。 3、设定联合育种程序 良种普查-鉴定登记-建立种羊档案-后裔测定---后裔优秀者(母羊30%、公羊5%)继续登记、归档(第一次登记的羊群淘汰率20%)-按市场手段拿到育种核心群或采精(1-5%)引到核心群参与导血---优秀种羊(冻精、胚胎)拍卖-改良与选育-培育优秀种羊。(始终保持登记管理一万只规模) 4、明确原种场与联合育种户的责任与义务 (1)原种场: A、按市场价格优先(或优惠)提供原种公羊、鲜精、冻精、胚胎等种质。对养羊特别集中的小区建立人工输精站,出租种公羊。 B、乙方饲养的羊只进行鉴定、登记,作特殊标记,建立种羊档案,制定选种选配计划,有偿调剂种公羊。 C、向乙方提供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D、协助乙方出售经鉴定合格的种羊及羊绒。 (2)联合育种户: A、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按甲方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体重、产绒、配种、分娩、饲料消耗等记录,服从甲方育种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B、必须使用经甲方鉴定合格的种公羊,原则上应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种公羊,冻精、鲜精、胚胎等种质或租赁甲方的种公羊。 C、经甲方允许,原则上不应私自出售经甲方鉴定达标的羊只。确需出售的羊,需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告知去向。同等价格允许甲方优先选留用于品种选育。售羊价格自行商定。 D、做好防疫、检疫、检验工作,允许甲方采血检验及检疫,如出现国家规定的疫病,需立即报告,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或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其联合育种户资格。 E、协助甲方做好各项测定、鉴定工作。 (3)选择联合育种户的条件 A、自愿申请参加联合育种,并自觉遵守联合育种协议的各项条款。 B、饲养达标羊相对集中,每户达标2周岁以上母羊不少于50只。同时其所在地村屯5公里之内参加联合育种的达标羊总数不少于200只。 C、达标母羊个体产绒量不低于400克;采用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种公羊配种或自选配种公羊个体产绒量不低于1250克。不论公、母羊都应符合辽宁绒山羊品种特征。 D、交通方便,机动车能够直达养羊地点。 E、场、户所在地应是非国家规定疫病的疫病区。 F、饲养地坐落在辽宁省境内。 G、甲乙双方均有权由于对方违约而中止联合育种协议。 关于育种资料的编辑、存贮、分析、育种软件的开发、召开育种协调会、集中技术培训、资料印发、活动经费等联合育种经费,主要由甲方筹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取之于羊,用之于羊。 5、对基础母羊(少数公羊)进行鉴定。 (1)羊只鉴定由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负责组织专家统一进行。 (2)羊只鉴定标准执行《辽宁绒山羊种羊鉴定标准》。 (3)每鉴定一只羊收取育种服务费30元。主要用于育种资料的编辑、存放、分析、育种软件的开发、召开育种协调会、集中技术培训、资料印发、活动经费等。(第三年后实施) (4)羊只鉴定周期为一年。 (5)鉴定合格的场(户),发放联合育种场户证书。证书结合羊只鉴定,每年审验一次,并收取工本费5元。(第三年后实施) 6、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建设网上联合育种管理中心,丰富相关的宣传内容:修订《联合育种手册》,让饲养者能够完全接受联合育种这样一个模式,使其认识到辽宁绒山羊的联合育种能给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产生主动的自发参与联合育种的积极性。同时做好培训工作,包括联合育种相关内容、冻精输配技术、种羊饲养管理、档案管理技术、疾病防治技术等。 7、加大冻精推广力度。把冻精推广作为联合育种的重要载体。做好冻精配种母羊的登记和后裔测定工作。加强冻精宣传、培训、示范力度。制作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优秀种羊图册》,向社会大力推介和展示我场优秀种羊和明星种羊;《修订冻精技术手册》,做到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加入彩色插页,将所有提供冻精的种羊照片、系谱等加入进去,有针对性地向可以进行联合育种的地区的场户发行; 向联合育种场户免费提供人工授精技术培训,优先提供优质冻精,优先吸收为协会会员或理事。 8、做好种羊调换工作 (1)种羊调换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进行。 (2)原种场按市场价格优先向联合育种场(户)提供优秀种公羊。 (3)联合育种户之间种羊调换时,以市场价或实际售价自行找差或租赁等方式进行调换。 (4)联合育种场(户)必须使用原种场的种羊或经原种场鉴定的合格种羊,执行原种场制定的选种选配计划。 9、实施羊只调运 (1)原种场对改良的羊只进行鉴定分级,羊只调运时,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对各级羊定价。 (2)原种场有计划地将各联合育种场(户)的羊只集中到原种场待售。 (3)对没有售出的羊只,原价退还给联合育种场(户),或经协商后调价出售。 (4)结算:羊只售出后,由原种场将售羊款结算给联合育种场(户),也可双方协商结算方式。 10、建设好联合育种核心群。在盖州、大石桥、本溪、新宾等地,选择信誉好、种羊质量好、经济基础好的场(户),进行鉴定登记,建立种羊档案,实施同原种场相同的管理方式,达到1000只繁殖母羊的管理规模(三年后达到2000只),以扩大核心群体生产规模,共同打造优质、名牌种羊。 11、做好后裔测定工作。 以在辽阳的辽宁省辽宁绒山羊育种中心为依托,建成年测定种羊1000只规模的测试中心。 采用准确的称量设备,制订出科学的生长速度模型。借助先进饲料计量设备对单个个体进行饲料计量,为种羊采食量模型提供依据。 利用B超等仪器测定种羊膘厚、眼肌面积,制订出科学的产肉量估计方法。同时,积累大量的羊肉品质(包括pH值、肌肉颜色、系水力、肌肉脂肪含量等)基础数据,为我国在山羊肉品质选育上打下基础。 利用绒毛自动测定仪测定绒细度,制定科学的绒毛生长模型,为品种选育方向提供依据。 利用白度仪、强力仪等测定设备,测定绒毛颜色、长度、密度、油汗、弯曲、净绒(毛)率、抗拉力等,积累辽宁绒山羊不同选育阶段羊绒品质的变化。 利用冷冻精液成套生产及检测设备,测定冻精剂型、剂量、活力、直线前进精子数、畸形率、顶体完整率、解冻精子存活时间、无病原性微生物细菌菌落数等,用于评价冻精质量。 利用胚胎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供体羊的系谱、遗传力、遗传疾病、发情周期、检疫情况、后裔情况,仪器观察胚胎发育状况、透明带完整性、变性细胞、死亡细胞比例,鉴定胚胎形态(总评定四级)。 四、辽宁绒山羊优势区建设及联合育种效益分析 1、建设辽宁绒山羊优势区。计划在三年内,以全面实施辽宁绒山羊联合育种为契机,在辽东、南、中部绒山羊主产区盖州等10县(市),建设辽宁绒山羊优势区和品种资源保护区。目的是以全面实施联合育种为主要途径,将联合育种和优势区建设做有机结合,迅速提高区域内羊群质量,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优秀种羊繁育区;同时通过实施先进的实用技术,规范饲养标准,提高科技含量,生产优质绒山羊种羊及其产品,逐步成为全国的绒山羊种羊调出基地。利用三年时间,优势区规划的盖州等十县(市)绒山羊存栏200万只,比2002年增长33.3%。辽宁绒山羊的整体生产水平达到:成年繁殖母羊个体产绒量在500克以上,种公羊个体产绒量在1250克以上。年产羊绒500吨,增长25%。 建立以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为龙头、以优势区育种场和专业大户为纽带、以优势区的广大饲养户为基础的三级繁育体系。辽宁省辽宁绒山羊原种场负责原种羊的选育和提高,并为优势区良种场及专业大户提供优秀种质;优势区广大饲养户重点负责商品羊及羊绒的生产工作。在供种方面,应把重点放在优势区辽宁绒山羊生产水平的提高上,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等措施,实现先省内后省外的指导思想。建立种羊登记制度,加强种羊鉴定工作,规范市场行为,保证优势区辽宁绒山羊生产的计划,按步骤达到预期规划目标。 2、效益分析。优势区建成后,预计我省每年外调羊数量可增加至30万只。其中调出公羊按10万只计算,每只公羊改良50只低产母羊,可改良500万只,改良一代按提高0.15千克计,可多产绒750吨,每吨40万元计,新增产值3亿元。 同时改良一代较未改良的羊只每只羊可增值200元,此项可创新增效益200万只×200元=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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